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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喜歡‧欣賞
愛是百分之百,你無時無刻都在想、思念著他。喜歡有百分之八十,你常常都會想到他、思念他。而欣賞只剩百分之六十,你只有偶爾會想到、和思念著他。欣賞會讓人積極,喜歡會讓人開心,但愛卻會讓人傷心。當你和他搭訕時,剛開始那只是出於“欣賞”。當他們交往一段時間後,可能會變成“喜歡”,但也可能永遠只能停留在“欣賞”。至於“愛”,很難說,說不定你一輩子都找不到。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事實容易解釋,感覺難以言喻。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感覺,很很想靠近她,想擁抱她。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她?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她的原因。那愛與喜歡區別在那裡?當你站在你愛的人面前,你的心跳會加速;但當你站在你喜歡的人面前,你只感到開心。當你與愛的人四目交投,你會害羞;但當你與你喜歡的人四目交投,你只會微笑。當你和你愛的人對話,你覺得難以啟齒;但當你和你喜歡的人對話,你可以暢所欲言。當你愛的人哭,你會陪她一起哭;但當你喜歡的人哭,你會技巧地安慰她。當你不想再愛一個人,你要關上眼睛並忍著淚水;當你不想再喜歡一個人,你只要掩住雙耳。最後……愛只能愛一個人,喜歡卻可以喜歡很多人!其實,能清楚的區分“欣賞”、“喜歡”與“愛”的人,往往都是一發不可收拾的人。因為知道自己的愛,並非衝動之舉,所以不願輕許, 如果給了,就不會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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