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以為自己總是每天都在工作,卻忽略了一個事實:每週兩天的週末,加上年假還有國定假日,一年中不用上班的日子,其實多達一百二十天以上,也就是說,相當於每年至少有四個月的時間,是可以完全自由支配的,所以上班族實在不應該有藉口,說「每天都在工作,根本沒有時間做自己的事,」或者是「我的假期實在太少了,所以除非辭職,不然沒辦法作想做的事」,那都是不高明的藉口,通常會說這種話的人,就算讓他每天什麼事都不用作,既也不上班也不上學,整天仍然會覺得忙碌不堪,沒有時間完成夢想。

 

 

「把工作以外的時間留給自己,把工作賺來的錢好好地花掉」,這才是工作的真諦,如果工作賺錢變成生活的最大意義,或者每天早晨醒來的原因,那簡直就太可悲了,相信人應該要選擇他所喜歡的事情作為職業,但是一天八個小時,一個星期五天,無論是再怎麼有興趣的事物,花下每天的三分之一,每星期的七分之五,都已經綽綽有餘了,剩下的時間,好好地去完成人生其他的夢想吧!

 

 


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打算一輩子只做一件事的,工作賺錢就正可以用來實現這些夢想,拒絕加班,利用假日的上午去久違的博物館走走,年休的時候,盡量去做一些跟平常不同的事情,別總是在看電視,上市場這種瑣事中度過。

 

 

離開居住的城市,去曬曬太陽,做點耗體力的運動,體會風雨雲山水的威力;跟大自然其他的生物發生關係,這樣不同物種間的交流,對於長時間坐在辦公室當中的上班族來說,往往具有啟發意義,尤其與日常的環境愈不同,愈能夠將新想法帶回到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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