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著
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
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
想要和需要僅僅是一線之隔,
有時候想要的,往往不是真的需要。
的確,我想要很多東西,
可是再仔細考慮一下,就不見得非要不可了。
想要的東西得到了是很快樂,
而要不到卻很痛苦。
比如說:我需要一頂帽子,
也買了一頂帽子,這不是累贅。
但是如果我看了人家的帽子都想要,
一頂一頂的買,
那麼我就要想辦法來保存這些帽子、
照顧這些帽子,這就是累贅了。
所以想要是一種痛苦的事,
需要是一種快樂的事。
需要並不是罪惡,想要可能也不是罪惡。
如果說我想要,要到了以後,
我同時也把它分享給需要的人,
這是他人的需要,不是我的需要。
我當然可以想要,
但必須在該要、能要的前提之下。
什麼是該要?
也就是理所當然的,應該得到的、份內的。
比如說:你的薪水。是不是能要?
有很多人不考慮自己的能力、
自己的職位,還有整個大環境的因緣。
不許可我要,我還在要,
這是一樁非常痛苦的事。
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
我們講人的問題,就是想要的太多,
需要的並不是很多。
如果想要的太多就會造成貪得無饜,
而自己就變成了物質的奴隸,
掉進痛苦的深淵裡去。
我舉一個例子:
曾經有一個太太帶了很多錢去逛百貨公司,
她看到這個也想要,看到那個也想要,
衣服、化粧品她樣樣都要。
她想一想之後,
因為曾經聽到師父講過,
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
結果她一樣東西也沒有買,拿著錢就回家了。
後來她把錢拿來做功德、做好事。
她現在更高興,
因為第一她心裡沒有了負擔,
第二她做了好事,也覺得高興。 快樂肥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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