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婚姻-是感情的墳墓」,只要「我願意」三個字一講、戒指一套、證書一拿、床一併,「墓碑」就豎立起來了!「蜜月」則活像是死刑犯最後一頓大餐,蜜月結束進了家門,兩人的熱度就火速下降!感情這檔事,就此埋進土裡、塵土歸塵土,再也不復回!有人說:「婚姻就像是上天的逞罰!」因為,婚前太甜蜜,所以婚後就「認命」點,沒這麼好過了。


是不可抗拒的力量,讓我們結婚以後,就把彼此的熱情給收回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殘酷的現實世界嗎?不!這一切,都要怪我們人類的「惰性」;追到了、達成目的了、就放鬆了、就認為沒必要努力了!因此結婚前,請好好記住以下「三多」,確認自己可以做到,才考慮結婚;否則,就請持續再修行下去吧!


 


 第一多 甜言蜜語 多說


「我愛你」這三個字,在在東方文化裡,似乎是個非特殊場合不講的話,甚至是不必要的!很多人相信「愛不是說說而已,是要用行動來表示的」只要用行動,對方絕對感受得到,剛開始,也許很容易看得出來;但交往一段時間後,雙方的優、缺點,連睡覺都可以說得出來時,往往當初「愛」的表現,已經成為「理所當然」的表現,反而適得其反!或者等要講時,已經「來不及」或「於事無補」了。


熱戀的時候,說「我愛你」是理所當然;結婚後,還能夠常常說,才難能可貴!光這三個字,就可以讓婚姻長長久久的走下去;吃飽沒事做說一下、連坐馬桶上面都可以,跟自己的另一半大叫這三個字,就算熱情有那麼點消失了!說出這三個字,也會提醒自己「愛的人是誰」;出門前說一次、回家後說一次、想到再說一次,保證自己-永遠忠於對方。


 第二多 夜間的運動 多做


很多人婚前,什麼時候都可以做、什麼地方都可以來,只要高興,衣服一扒、褲子一脫,就可以高潮迭起,結束後各自回家;婚後組成家庭,柴米醬醋鹽得自己打理,生了小孩,更是累到每天一碰到枕頭,就呼呼大睡!想扒衣服、脫褲子,也得看看自己的「兄弟」有沒有辦法?


但真的就不行嗎?不!結婚後的生活,兩人更為緊密,雖沒有以前的「小別勝新婚」,但沒有「量」,「質」絕對更能提昇;說了神聖的三個字,應該要付諸於行動,就是要做更多的愛;以前任何時候,都可以做得理所當然!結婚後,如能更努力「創造機會」,更能彰顯兩人感情、彌足珍惜,「多說、多做」保證愛情不流失。


第三多 愛妻的小手 多牽手


結婚前,只要一出門就是要牽手,沒牽手,就覺得沒有「安全感」,總覺得自己的另一半會被別人搶走!但是婚後,一副「老神在在」,走在路上,牽手還嫌熱;反正結婚證書也簽了,不牽手,也不用擔心另一半會跑掉!何況都老夫、老妻了,還牽啥?小孩的手已經牽不完,「太假」也不好意思!


似乎「牽手」只能在婚前,有小孩的時候-不用牽、等到白頭偕老的時候-再續前緣,反正時間多得是,全然忘了心靈上的溝通;其實從牽手的動作,就可以傳達、透過牽手力道大小和部位深淺,就可以了解對方情緒的變化,而即時去反應;「婚前牽手為追求;婚後的牽手為珍惜」,更是得讓彼此清楚了解到「親愛的,我愛你」。


 


   結婚後,兩人所面對的問題,除了彼此的磨合,更需要兩人「同心協力」的一起解決,所有的挑戰!不管是工作、小孩;不管任何大、小事情,面對現實、殘酷的同時,密切的關係也需仰賴兩人努力製造!奉行「三多主義」,保證未來-只會越來越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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