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詩萍


所有的愛戀都該從想跟對方說話開始吧。


如果你不信,愛情就真的很難誕生了。戀人的話語,會在風中散逸,會在相別後擁擠的街頭上,吵雜的人群裡,喧囂的電視劇情中,甚至於夜闌人靜之際,逐一潰散,僅剩下各自想記得的句子留在腦海。他們若不願忘記,就會一輩子記住;他們若想讓它永恆,就會在自己的日記裡,憑著記憶,攪拌著甜甜笑容,記下經過汰選的對方戀語。雖然從我這飽經世事的男人眼裡看來,那本日記能長期生存的機會絕不大,因為它往往注定是那場戀情猝逝時的陪葬品。


那又何妨呢,你總是愛過,不是嗎?


戀人是天生的作家。我始終這樣深信。儘管我留下的日記也不多。


沒有多少人的愛戀日記容易曝光。道理很清楚。不是名人,就不會有人有興趣鑽研他的日記;他若是個真角色,那些過往戀情的祕密線索,恐怕他不銷毀,旁人多少基於為賢者諱,不是竄改就是塗去最關鍵的人事。我們在許多公開的日記裡常見到格子狀排列,大多是這樣的考量結果。很無趣是吧,我喜歡稱它們叫「名人馬賽克」,雖說無趣得很,終究要比完全竄改、毀滅記錄好得多了。而且就像我們看「馬賽克效果」時常見的憤怒與激動那樣,總發誓要去夜市走一趟,找它一個解碼器回來看個透!這樣的義憤填膺,不就是我們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資料的動力所在嗎。那些格子狀圖案,是一條條線索,解開了名人與他周邊情際網路的關聯,越神秘人們越好奇。


聽到這裡,你千萬不要頑皮的安慰自己,慶幸沒有日記習慣。日記最容易煙滅,是個人的私密王國,就算親密戀人都不一定有權利親近。可是啊,老天總是公平的,祂要揭露的祕密檔案經常出乎戀人預期,你不寫日記,多少要寫信吧,信一出手,郵票一貼,到了對方手裡,就是完完全全的「客觀存在」,除非分了手,你死皮賴臉把信要回來,或者,對方盛怒之餘,一張張把它撕了、燒了、丟了,不然那一封封信,承載著歡笑,豐滿著淚水,敘述著想念,流盪著憎恨,都將在抽屜、餅乾盒、牛皮紙袋等,種種適合於未來無意中翻弄記憶的收藏物裡,靜靜的或躺、或睡;或等待一張曾經年輕而終於佈滿老人斑的臉龐出現,顫動的撫拭泛黃字跡;或等得更久之後,在律師見證下、在驚訝版稅多過疼惜前人過往的親人眼前,在盤算簽約後能否暢銷的出版商手中,讓後世陽光觸及到那一顆顆塵封已久的激情。不管哪一種命運,都是活生生的「客觀存在」,超乎寫信者、收件者在愛戀之際單純的想像。也許它們活得還比情侶更久、更真實呢,當曾經愛戀的雙方早在男婚女嫁的人生裡淡忘掉過往時,唯有那些不曾背叛、不曾修改的書信,忠實反芻了男歡女愛、痴男怨女的歷史。


書信,啊,這樣的書信,不該那麼無情的稱呼吧,癡情男女愛憎情仇的祕密檔案,我們給了它最最動人的名字,「情書」。情人的來信,有情的書信,戀情的書寫,戀人的蜜語,在有情與無情之間,情書默默見證了一對戀人從陌生到親密,從話很多到話繼續很多或逐漸遞減乃至根本無話可說,情書都默默承接了戀人間發生的一切。情書不見得比日記可靠,但不可靠的情書,遠比日記更能印證戀人說過的情話是否落實過。


很弔詭吧,日記能真實的記錄心思,對愛情卻不一定有意義,尤其越是自覺到將在歷史中留名的人,日記往光明面鋪陳的可能性就越大。情書不然,我們在愛戀中,就算不夠認真,寫起情書,也必然要裝模作樣一副認真狀,要不然就毫無取得對方青睞的機會。沒有人寫情書之前,會有把握將來收得回這些真情流露的證據,越是這樣無法掌控情書的書寫就越發足以解讀愛戀中人是個什麼樣的一個「人」了。


戀人是天生的作家,我先這樣告訴你。不信,回家後翻翻戀人寫給你的情書,他曾字斟句酌,他曾美話說盡,他曾揮灑數頁,他曾寥寥短語,那些字裡行間洋溢的感情,跟你所認識的他,是不是很像又有點不太像呢?人在愛情中會凸顯真我,只不過不一定是我們很熟悉的真我罷了。情書像一面鏡子,不,也像一面玻璃,我們看到對方,也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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