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個性不合才正常。
聰明的您,認同嗎?
一群結婚已相當久的朋友聚在一起,
談起婚姻裡的個性衝突,
在場的所有婚姻竟然皆無一倖免。
這豈非怪事?
當初兩情相悅,自認個性相合、
才會非君莫嫁,非卿不娶。
為什麼結婚幾年後
才來抱怨對方與自己的種種不合?



是愛情使人盲目?
還是結了婚的人變得更獨具慧眼?
使他(她)在別人眼中
還不錯的配偶,卻有多獨到的批判?
舉個實例:
先生愛濫買東西,家中堆積如山。
床頭放滿,就堆放地上:
地上堆滿,就占走廊。妻子疲於打掃整理,
於是每次出門或旅行,
丈夫一買東西,兩人就開始吵架。





談起這一點,
做妻子的恨得牙癢癢。
另一對夫妻,妻子個性耿直,說話坦誠,
一說話必得罪人,
得罪人後還必不認錯。而丈夫卻認為世間
根本沒有對錯的道理,
只有保持和諧的需求;於是,太太整天想熱戰
而苦無對手,因為丈夫採取冷戰態度,
彼此話不投機,
婚姻關係日趨冷漠。
談起老婆,丈夫一臉無奈,
令人同情。
  




個性不合的故事,
有千種萬狀,形形色色,
其複雜、其特異,常令局外人訝異,
這隨手拈來的兩個範例,
就是局內人深受其苦,而旁觀者很難瞭解的
“不合”僵局。
所以,我們不免要問,既然會個性不合,
當初為何會結婚呢?
答案其實很簡單,婚姻中為何有那麼多不合?
就是因為彼此結婚了!





若和一位
個性不合的人只做朋友,
很多個性的難纏處根本沒有機會碰觸到;
個性不合的同事或上司,
再不合,也有職位許可權的約束,
必須維持表面的合作及安全的距離。
但是,在非常封閉、
親密的婚姻關係裡,距離很近,短兵相接,
個性不合的潛在因數
完全得以自由彰顯,那可就難纏了。





由於利害與共,
做朋友時不見得構成麻煩的不合之處,
都會突顯成大問題;
由於關係密切,別人可以一笑置之的差異,
婚姻中人卻可能因長年累月的忍受
而感到痛苦難耐。
在婚姻裡,“最好的和最壞的都給你”
是常見的遊戲。
  


如果和同事
吵架了有後遺症,和朋友吵架
對方會掉頭而去,大不了你也可以與他斷交。
只有配偶和小孩,
無論你怎麼罵他,只要還沒有到撕破臉的地步,
他(她)都不能一走了之。
  




“看我能勉強你
到什麼程度不會走掉?”
這又是婚姻裡的另外一種遊戲。
所以,“不合”成了大問題。
既已結了婚,不能像換個公司或與人拆夥
那樣瀟灑地向
“不合”說再見,只能在發現“不合”
的事實後想辦法
與之共同生活。





而且,
要小心維護,不要讓與“不合”
勉強共處的怨氣及無奈,侵略了愛情的地盤,
使婚姻中的“不合”現象擴大,
而感情的相合逐漸消失。
妙的是婚前的“相合”,
也可能正是婚後的“不合”。
恨丈夫亂買東西的老婆,婚前可能正是因為
對丈夫的慷慨印象深刻而心許。
討厭老婆直話直說的丈夫,
當初就是因為欣賞
這個女人談戀愛的坦誠大方啊!
  




既能載舟,
便能覆舟。婚前的“相合”,
可能就是婚後的“不合”,只是我們在
選擇對象的條件而心動時,
常常見樹不見林,沒有遠見而已。
這個發現,
使幾位因個性不合而在婚姻中
受苦的朋友釋然?
  


原來,
結婚之後硬是會發現:
怎麼就是有許多不合之處?
本來就是一件非常合乎邏輯的事。
所以,不必納悶,
為什麼覺得“相合”才結婚,
可是婚後卻發現更多的“不合”,
因為這是必然的結果。
板盪識忠臣,婚姻中才見真性情;
既然矢志相愛相處,就只能接受對方真個性,
明白兩個人個性
勢必會有不合的衝擊與挑戰,
就是我們走進結婚禮堂的使命之一!
  




決定結婚時,
你們認為彼此是這世界上最相合的人,
甚至為了他(她)
可以忤逆父母,反抗壓力,對嗎?
可是,各位最“相合”的英雄美人,
當你們走進結婚禮堂後,
請記住,
你倆可能就是今生最“不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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