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漸長,愈來愈知道「幸福」的可貴。


也慢慢了解:一個人是否夠擁有幸福,多半和他本身的個性直接相關,


和他本身有多少財富,關係並不大。


至於「幸福,可遇不可求」這種說法,更覺得似是而非了。
 
幸福,是心中一顆夢想的種子,需要用整個生命的熱情去耕耘灌溉,它既不是遇到的,也不是求來的。


缺乏生命的熱情的人,沒有足夠能量,遇不到也求不到幸福。
 
幸福,原來是眾裡尋它千百度,卻在自己內心的燈火闌珊處。


幸福是發自內在的感覺,不假外求;也不是可以靠別人給的。


依賴別人施捨的幸福,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的繁華,只是暫時的假象。
 
很多人以為:幸福,是來自於愛你的人。


其實,這是很危險的想法。


如果,你自己無法掌控幸福,而將幸福與否的關鍵,放在別人手上,


對彼此而言,都是太大的負擔,也不公平!


再說,怎麼忍心讓愛我們的人,承擔這樣巨大的責任。



 
兩個相愛的人,能不能擁有共同的幸福,最先決的條件,是他們各自是不是幸福的人。


唯有自己本身就是幸福的人,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創造幸福。
 
我們無法向別人乞討幸福,卻可以大方地和別人分享幸福,甚至對別人奉獻幸福。


更奇妙的是,分享與奉獻,完全無損於我們本身擁有的幸福。


反而,會因為你付出愈多幸福,就在付出的同時,獲得愈多幸福。
 
幸福,是每個人心底的一口永不乾凅的活泉。


流出來愈多、被舀走愈多,它愈是不停湧出。


愈動愈有活力;愈給愈快樂。


這是生命不滅的能量,它形成一種磁場。


放出的能量愈大,形成的磁場範圍就愈遼闊。


可以吸引和你有同樣幸福特質的人,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地點相遇。



 
有情的人,一定會相遇。


但是,相遇的不一定是真正的有緣人。


對於那些自省功夫不夠、修練程度不深的人來說,生命的能量十分微弱,磁場交會時不免產生混亂。
 
他們的碰撞,只會有短暫的火花,來不及留下彼此互放的光亮。


若不是幸福的所在,無須強留。


我們可以在錯誤中學習,領悟之後,要讓錯誤離開,或讓自己遠走。


糾纏與眷戀,都是混亂,只會浪費能量。
 
末世男女,常錯把短暫的火花中發生的激情,拿來燃燒通往永恆的愛情引線。


奈何它的燃點不夠、持續力也不足,無法化剎那為永恆。


世間能永恆的,唯有真愛。


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提昇自己生命能量,總有一天會遇到旗鼓相當的人,


耐心地共同培育心中夢想的種子,以幸福的姿勢……


感情,除了珍惜,還是珍惜。


坐這山望那山高,倆人怎麼走得下去?


親愛的朋友們,請珍惜你身邊所有,把握任何一個美麗的機會,失去了就不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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