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太愛一個人。


會被牽著鼻子走,動輒方寸大亂,如被魔杖點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


從此,你沒有自己的思想,沒有自己的喜怒哀樂。


你以他為中心,跟他在一起時,他就是整個世界。


不跟他在一起時,世界就是他。


太愛一個人,會無原則地容忍他。


慢慢地他習慣於這種縱容,無視你為他的付出。


甚至會覺得你很煩、太沒個性,甚至開始輕視、怠慢、不尊重你……


太愛一個人,你無異於一支蠟燭,奮不顧身地燃燒,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


待蠟燭燃盡,你什麼都沒有了。


而對方只是一根手電筒,他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永遠保持活力。



 


太愛一個人,他會習慣你對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忘了你一樣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


他完全被你寵壞了。


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他也會愛你十分,愛是不講理由的,所以很多時候,愛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愛一個人愛得渾然忘卻自我。


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該出現在小說裏,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


給他呼吸的空間,也給自己留個餘地———


飛蛾撲火般的愛情,正在進行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但若它成為過去時,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


投入那麼多,你能否面對那慘重的損失?


所以,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八分就已經足夠了。


剩下的兩分,用來愛自己。


 



唐朝詩人,李商隱的名句,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乾。
 
愛情到了這個份上——死了,思念才會結束;燭光滅了,相思的淚才能乾。
 
可見,愛情可以用生命去捍衛。


海誓山盟、信誓旦旦的吐露表白;花前月下、親親密密的相依相偎;相通相悅


相親相愛的靈肉結合,愛情是生命中最美好的享受。


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只要能夠稱得起的愛情。
 
不論是短暫的,還是長久的;不論是光明的,還是背地的;不論是倍受爭議的,還是無可挑剔的;


不論是純粹的,還是功利的,應該是親歷者經歷的時候,最美好的記憶。


愛情本來應該無悔無怨,本來應該永遠的美好。


可是,這人性的脆弱易變,這人世間的風雲詭詐,這人生的艱辛苦難,把這美好的情感弄得苦不勘言。


面對這風雲變幻的愛情,相對於女人,男人就顯得鎮定的多,寬厚的多,堅強的多。
 
而女人,就顯得惶恐,狹隘,脆弱,幽怨了許多。



 


「愛情有如清晨的朝露,禁不起太陽酷曬。」


「愛是很重要,但是正確的愛、喜樂的愛更重要!」


愛,是可以慢慢去學習體會的。


學習互相尊重、容忍和肯定他人,懂得如何接受愛與被愛,


這樣也才能了解到愛是沒有限制領域範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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