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網站上,看到這樣的一句話... 「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覺得很可怕,覺得很討厭...甚至有點生氣


是不是大家真的覺得兩個人倘若分開之後


能用自己的幸福去報復對方,就是最大的勝利?


好像,我們以前總是會這麼勸別人


「你要振作起來啊,振作給他看,讓他知道你是不會被他擊倒的!」


這種說法,年紀小小的時候,肯定我也這麼說過...但現在,卻怎麼也不能認同了...


這個想法,用在生意場合,用在學業競爭,用在人際關係,都行!


但,用在感情,偏就不行!因為兩個人的感情關係,可以經營合作卻不能講投資報酬率,更沒有勝負


一旦輸了,就是兩個人都輸了...兩個人都得從這個關係中退場,何來勝負?


一次,聽見一段經營了十年的感情,因為男方愛上別人,終告分手


身為女方朋友的我,感慨的跟朋友說...「十年耶!這個女生好可憐!」


朋友說:「怎麼這麼說,這十年,兩個人都付出了,不是嗎?」


嗯,一語驚醒夢中人...不論結局如何,在這個過程中,兩個人都付出了


即使,結局是他愛上了別人...結局,也是不能否定過去的!


而問題在於,我們總是喜歡以結局否定所有經過的曾經


「你怎麼能這樣對我?難道你以前喜歡我都是假的?!」


不是假的;就因為是真的,所以現在,倘若他愛上別人,也是真的!


只要接受現下這個真相,就好了!


曾經有過一個廣告文案「打扮的美麗的時候,就想遇見分手的男友」


是很讓人會心一笑的文案,因為人心中最幽暗微妙的心態~~


這種心態,應該大多數的人都有...


大多數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狼狽邋遢的時候,「巧遇」分手男友...


那種沮喪懊惱,說不定比治療分手的痛還更傷神,


於是,大多數的人都希望至少在分手男友面前還能讓他看到最美的一面,


至少要讓他後悔,「誰叫他當初不選擇我!」


好吧,讓自己還能保有一點驕傲...那是讓自己快樂的~


我想,也許不是不能接受的...但懲罰對方,就不必了吧!!


分開了,幸福了,還想著懲罰對方,那算什麼幸福啊~


幸福不就是自己在另一段關係中,自在成長並被愛包圍著的嗎?


被愛包圍著的人,不是應該更寬容的看待別人的嗎?


難道,自己幸福了,還要希望別人依然在地底深淵嗎?


你或許會說,「誰叫他當初對不起我!」


. .所以,愛情是用來冤冤相報的嗎?


先別說,兩人之間愛淡了,愛沒有了,原因可能很多


也許,癥結是在花心或變心的那人身上;但有更多,應該是兩個人都有責任的吧?


難道,只因為他不愛你了,你就要用別人對你的愛來懲罰他?


不論你自己現在是不是在愛的包圍當中,是不是幸福?


你都還希望用這樣的愛,去懲罰已經不愛你,而你也不該再愛的人?


既然,已經有別人愛你,讓你幸福,為什麼還要對舊愛耿耿於懷,想要懲罰?


既然,他已經不愛你了,為什麼你還以為你的幸福能懲罰到他?


如果,你還想著,要去懲罰對方...我真的很難相信,你會有多大的幸福?


梗在你心裡,始終不能忘記的對他的恨,真真正正的懲罰了的是你自己...


你又哪裡來的幸福,去懲罰別人呢?


不論你是因為失去了前一段愛情而幸福,或痛苦


只要你不認清分開了的事實,並接受真相,快樂的過自己的日子


還想著要藉由各種形式,去懲罰對方


那麼最終懲罰到的,都只是自己而已啊!


「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我真不希望這樣的觀念,被當成愛的箴言般的擺成網頁重點


我多麼希望我們所處的世界...


是可以教我們,愛的時候,認真經營...不愛的時候,彼此祝福


「即使我們不能一起幸福,你的幸福,也會是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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